《网络安全法》全面解读(五)

《网络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其网络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评估,并将检测评估情况和改进措施报送相关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

  解读:

  明确了关键基础设施单位,需要每年对其网络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评估,等级保护测评至少从技术上可以满足这个要求,等级保护测评就是对单位重要信息系统做的一个安全检测评估。

  处罚:不履行本条款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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