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受理金寨茯苓等5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第 553 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五五三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安徽省、山西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金寨茯苓、介休绵芪、金湾黄立鱼、阳朔沙田柚、北流百香果等5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

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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