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许可证续期的时间要求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提出续期申请,并提交已开通电信业务的有效证明材料。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续期申请的,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将依法予以注销。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证12000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2010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字第0750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代理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茶马街8号院1号楼507 15910593089 13001115786
业务资质咨询助手
业务资质咨询助手
提供增值电信、网络文化、商标申请等业务咨询
增值电信
网络文化
商标申请
更多业务
您好!我是业务资质咨询助手,可为您提供各类业务资质的专业咨询。请直接提问,我会为您详细解答。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