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 许可证怎么办理
ICP 许可证怎么办理:条件、材料、机关、时限四步走
一句话回答:ICP 许可证的正式名称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为「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办理按四步走——先核对条件(省内注册资本最低 100 万元、跨地区 1000 万元),再备齐申请材料,向对应的审批机关提交,等待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先分清:办的是许可,不是备案LICENCE OR FILING
动手准备材料之前,先确认自家要办的到底是哪一件。「ICP」三个字常被混用,规章里其实是两条不同的路径。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92 号)· 第三条、第四条(逐字)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四条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文本引自中国政府网 2000 年第 34 号国务院公报所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 年 9 月 25 日国务院令第 292 号公布施行)。条文中的引号按站内编排口径转写为「」。
判断的关键落在两个字上:有偿。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的,属经营性,走许可;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属非经营性,走备案。这也是为什么同样是网站或平台,有的企业要办许可证,有的只需备案。
两条路径的差别不止在「办哪张证」,还在于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一旦业务模式从无偿转向有偿,备案并不能替代许可。两者更详细的对照,可参阅站内 EDI 许可证与 ICP 许可证的区别;如果业务是免费浏览、仅靠广告收入,可先看 信息免费浏览仅收广告费需要 ICP 许可证吗。
第一步 · 核对条件STEP 1 · CONDITIONS
条件写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共七项。先把这一关过掉,再往下准备材料,能省掉大量返工。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42 号)· 第六条(逐字)第六条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文本引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政策法规司公布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 年 7 月 3 日公布、2017 年 9 月 1 日施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42 号)。
| 条件 | 具体要求 | 准备时容易忽略的点 |
|---|---|---|
| 第(一)项 主体形式 |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 个体工商户、非公司制经营主体不在此列,主体形式要先行核对 |
| 第(二)项 资金与人员 |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 与第(四)项的注册资本门槛是两件事,不能互相替代 |
| 第(三)项 信誉或能力 |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 通常与第(八)项「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一并准备 |
| 第(四)项 注册资本 |
省内经营最低 100 万元人民币;全国或跨省经营最低 1000 万元人民币 | 按覆盖范围划线:打算跨省经营就要按 1000 万元这条线准备,不是先按低档办再补 |
| 第(五)项 场地设施 |
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 技术方案与第八条第(五)项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及技术方案相互对应 |
| 第(六)项 失信名单 |
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 排查对象不止公司本身,还包括主要投资者与主要经营管理人员 |
| 第(七)项 其他条件 |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 涉外、前置审批等情形属于这一项的落点 |
说明:「准备时容易忽略的点」一列为实务归纳,非条文内容;条文口径以第六条原文为准。
第二步 · 备齐申请材料STEP 2 · MATERIALS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材料列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共九项,外加一款关于前置审批文件的要求。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42 号)· 第八条(逐字)第八条 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和联系方式等;
(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四)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五)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及技术方案;
(六)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七)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九)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文本引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政策法规司公布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42 号)。
| 材料 | 对应内容 | 一般由谁准备 |
|---|---|---|
| (一)书面申请 | 法定代表人签署,写明申请经营的业务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和联系方式等 | 公司出具 |
| (二)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 公司证照 |
| (三)公司概况 | 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 公司整理 |
| (四)章程与股权 | 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 工商材料调取 |
| (五)业务与实施计划 | 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及技术方案 | 技术与业务部门 |
| (六)长期服务保障 | 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 业务与服务部门 |
| (七)网络与信息安全 |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 技术部门 |
| (八)信誉材料 | 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 公司出具 |
| (九)承诺书 |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 法定代表人签署 |
| 第二款 前置审批文件 |
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提交该审核同意的文件 | 先办前置,再报许可 |
说明:「一般由谁准备」一列为便于分工所做的归纳,非条文内容。材料的份数、格式与提交方式,以审批机关办事指南为准。
第三步 · 找对受理机关STEP 3 · AUTHORITY
「向谁提交」不是自选的,而是由业务覆盖范围决定的。这一点弄错,材料准备得再齐也走不动。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42 号)· 第九条(逐字)第九条 经营许可证分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两类。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为《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审批。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经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审批。
——文本引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政策法规司公布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42 号)。
| 经营覆盖范围 | 审批机关 | 许可证形态 |
|---|---|---|
|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 |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 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依《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审批 |
时限与办理节奏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42 号)· 第十一条(逐字)第十一条 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电信管理机构根据管理需要,可以组织专家对第八条第五项、第六项和第七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文本引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政策法规司公布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42 号)。
第四步 · 拿证之后要记住的节点STEP 4 · AFTER ISSUANCE
许可证办下来不等于流程结束。有效期、延续、标示义务与年报,是持证期间最基本的四项。
另需留意两条与「办证材料」直接相关的后果条款: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许可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的,撤销许可、给予警告并直接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视情节处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常见问题 FAQQ & A
ICP 许可证和 ICP 备案是一回事吗?
办 ICP 许可证对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
申请 ICP 许可证要向哪个机关提交?
办理 ICP 许可证需要多久?
ICP 许可证有效期多久?到期怎么办?
条件先核对,材料再动手——ICP 许可证办理的每一步都可前置排查
企咨宝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办理服务:先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逐项核对主体条件与注册资本,再按第八条整理申请材料,确定受理机关与前置审批顺序,跟踪受理、评审与审查节点。